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在前期分两批取消了35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基础之上,再取消了25项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利度,增强减税降费的获得感。截至目前,税务总局分三批共取消了60项税务证明事项,涉及231个具体办税事项。
此次公布取消的25项税务证明事项当中,有19项涉及税收优惠办理,包括纳税人享受有关税收优惠需要提交税务机关备案的个人身份证明、单位性质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土地用途证明、资格资质证明等。有5项属于原本需要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例如发票票证丢失登报声明、软件检测证明等;其余20项是原本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例如个人身份证明、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营业执照等。
针对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具体目录听众朋友们可以通过青海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详细的了解。
本文为政务等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网上可以申请信用卡吗